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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甘孜州扎实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转自:四川劳动保障网 时间:2008年6月13日16:12

 

  一是组织保证。及时成立了由甘孜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甘孜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形成了由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系会议制度,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州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更名为医疗保险管理局,并为州级经办部门增加事业编制5个。

  二是资金保证。各县财政分别到位5-15万元的前期工作经费,同时,州县财政将政府应补助资金纳入了2008年同级财政预算,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供了资金保证。

  三是制定政策。州人民政府批转下发了《甘孜藏族自治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甘孜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暂行办法》,州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形成了《甘孜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甘孜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培训方案》、《甘孜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流程》、《甘孜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及医疗费用结算管理规定》、《甘孜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审批认定及医疗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等配套实施文件,完成了相关表格、卡、册、证的设计印制发放工作。

  四是加强宣传。投入宣传资金10余万元,通过《甘孜日报》、甘孜电视台、宣传资料等媒体,在全州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为启动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五是开展培训。投入培训资金7万元,举办业务培训班3期,对各县财政局社保科、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及经办人、州县定点医院经办人进行了培训。


(编辑:w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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